年报]万德斯(688178):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来源:米乐体育网站    发布时间:2025-05-04 20:37:05

摘要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

产品介绍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有关内容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5、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报告期内,公司专业提供先进环保技术装备开发、系统集成与环境整体解决方案,主营业务聚焦有机垃圾业务板块、工业废水业务板块,并且依据自己战略定位与经营现状,坚持技术工艺的精益化与项目的品质化。

  公司基于垃圾渗滤液与餐厨厨余垃圾资源化技术装备开发与制造、项目实施、投资运营的业务模式,通过机械分选、厌氧等工艺组合,将餐厨厨余垃圾转化为沼气,实现餐厨及厨余垃圾的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处理;通过生化、膜分离、高级氧化等工艺组合,实现垃圾渗滤液/沼液达标排放或回用。通过垃圾渗滤液/沼液、有机固废的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形成了有机固废全流程、全量化、全链条的综合问题解决方案。

  公司聚焦高难度废污水处理与资源化业务,为工业公司及政府客户提供方案设计、设备制造、系统集成、安装施工、(投资)运营等综合服务,通过物理、化学、生物处理等核心技术实现废水净化处理、近零排放及资源化利用,通过核心技术升级迭代与应用延伸,不断拓展新的应用场景,形成工业废水业务板块。

  为高效协调公司技术力量、拓展新客户和为同一客户提供多样的环保治理服务,公司制定了如下策略:

  (1)技术平移:公司自创立伊始,格外的重视自主研发和技术创新工作,逐步掌握并形成了公司核心技术。目前,公司掌握的核心技术有:高效抗污堵“MBR系统+纳滤+反渗透”技术、智能“两级DTRO”膜处理技术、“电化学+生物强化”耦合深度处理技术、低耗蒸发技术、高效高抗冲击生物强化废污水处理技术、难降解有机污染物电化学预处理技术、分盐资源化技术等。公司依托多年的技术积累、项目经验、多样化的技术装备及专有工艺组合包,形成了处理污废水的技术装备体系,为不一样的区域、不同污染来源、不同处理要求的环境问题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基于对不一样的行业的水质特点和处理要求的分析与研究,公司积极进行研发技术与迭代升级、成果转化、以及新产业化落地等工作,推动公司的技术创新升级,通过技术平移将相关的技术成果应用于能源、材料等新的业务领域,同时助力国家双碳目标的实现。

  (2)技术纵向延伸:依托公司在工业废水零排放和有机垃圾处理领域的分离、提纯等相关核心技术与综合问题解决能力,通过自主/合作研发、合资并购等方式,开展上下游技术开发整合,打造关键材料、技术装备开发生产能力,将核心驱动力延伸至材料、技术、装备端,构筑企业技术体系护城河,将关键材料及技术的应用延伸至高值资源化等经济效益更高的细致划分领域,支撑公司高质量发展。

  (3)水固协同:现代城市工业和生活不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污废水,造成城市严峻的环境压力。随着城市化进程推进,城市污染物处置呈现生态位空间集中的特性,公司主要客户存在污废污水处理和有机固废处置的双重治理需求。公司在巩固核心技术的基础上,通过技术协同,为服务对象综合提供污废水净化处理、有机固废处置等多样化技术服务,形成水固一体的综合服务体系。

  公司根据采购需求将具备相关资质的供应商列入初选供应商名单,随后通过调研考察供应商的产品质量和供应能力,对样品进行仔细的检测和试用,完成供应商调查评审,将符合标准要求的供应商列入《优选供应商名录》,并与这些供应商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根据实际业务要求,公司将供应商分为不一样级别的供应商群,即战略级供应商、重点级供应商、一般级供应商、其他级供应商。公司每年组织一次供应商评审。评审内容有:产品质量、交付周期、价格的范围、售后服务、认证体系等,由公司遴选的评审小组共同参与评审。评审小组包含但不限于采购部门、工程部、技术部等部门人员。

  需求部门在ERP采购系统中提出采购申请,采购申请经过需求部门及采购部门负责人的审核后,由采购部门负责汇总采购需求,并向《优选供应商名录》中的供应商询价,由采购部门组织法务等有关人员与供应商进行合同条款的协商。选取供应商并确定相关条款后,在ERP系统中发起采购合同审批。完成审批后,公司与供应商签署采购合同,采购订单生效执行。货到后由公司仓库人员进行接收工作,同时由安全质量部门人员做相应的验收工作,对验收合格的物资、材料及时办理入库;对验收不合格的不予入库并按公司制定的流程做处理。验收入库后,在和供应商约定的付款期内由采购人员填写单据,经采购部门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提交财务部门,申请付款结算。

  公司的生产模式大致上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种为单元技术装备的生产,最重要的包含单元技术装备模块,另一种为可移动式处置设备,最重要的包含一体化DTRO膜技术装备等。

  单元技术装备的生产,以项目形式接入生产任务中。公司依次进行单元技术装备设计、材料与构件的定制化采购、部件加工与装配,最终形成单元技术装备。生产的全部过程中采取流程式作业,在各流程式作业的关键节点设置质控,确保设备可靠性和质量稳定性。

  可移动式处置设备的生产,公司依据客户需求、历史任务量情况分析结果及市场趋势分析确定生产设备数量,以及单一设备的处理规模;技术部门提供设备设计图纸,研发部门会依据市场需求对设备设计图纸作针对性的调整改进,然后发放至各生产部门执行,生产部门执行与单元设备生产流程相同。

  公司内部设立严格的质量控制流程,包括原材料的检测、实验室环境的监测、各类设备的定期校准、生产关键节点的质控、数据的质控等,通过对生产环节的严格控制,确保生产装备的质量达标。

  ①公开招投标:投标部、销售部通过网站、展会等公开渠道或合作伙伴介绍获取项目信息,并及时跟进。对于拟投标项目,技术部会同预算部初步确定技术方案与预算成本,经审批后制定投标文件,参与投标。项目中标后,公司与客户签订合作协议,根据业务需要及合同要求,安排相关部门开展业务。

  ②邀请招标:投标部、销售部通过网站、展会等公开渠道或合作伙伴介绍获取项目信息,并及时跟进,完成提交资质文件或报名环节。获取邀请函后,技术部会同预算部初步确定技术方案与预算成本,经审批后制定投标文件,参与投标。项目中标后,公司与客户签订合作协议,根据业务需要及合同要求,公司安排相关部门开展业务。

  ③竞争性谈判:投标部、销售部通过网站、展会等公开渠道或合作伙伴介绍获取项目信息,并及时跟进。对于拟响应项目,技术部会同预算部初步确定技术方案与预算成本,经审批后制定响应文件,参与竞争性谈判。通过竞争性谈判达成合作意向的,公司与客户签订合作协议,根据业务需要及合同要求,公司安排相关部门开展业务。

  公司服务模式以提供环境整体解决方案为主,以委托运营模式、BOT模式为辅。具体情况为:(1)环境整体解决方案

  按照每个客户需求与项目特点,开展个性化系统方案设计,进行成套装备制造与集成,在经过项目系统整体调试与验收后,为客户提供环境污染治理整体解决方案。具体环节包括:方案设计、成套装备制造与集成、系统调试运行环节,最终形成一整套装备系统,处置各类目标污染物。

  公司环境整体解决方案项目交付后,持续为业主方提供项目的后续运营服务,系环境整体方案业务的延续;承接非本公司建设项目的运营业务;以及承接应急类污染治理项目。

  公司与客户签署协议,公司承担项目的投资、建设、经营和维护,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公司向客户定期收取费用,以此来回收相关建设、经营和维护成本并获取合理回报,特许期结束后,公司将项目的整套资产无偿移交给客户。

  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表》(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N77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同时,公司作为科学技术创新型企业,属于科创板重点支持的六大领域中的“节能环保板块”。公司的有机垃圾业务板块、工业废水业务板块属于《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中的其他环保服务。

  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快速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2023年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全方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意见指出,当前我们国家的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已进入加快绿色化、低碳化的高水平质量的发展阶段,生态文明建设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成为生态环保产业的关键新赛道,生态环保产业正顺应新形势,从传统的污染治理向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全面升级。当前,我国生态环保产业的发展重点、根本动力、有效路径正在发生前所未有的改变,产业需求端由支撑污染防治攻坚战逐步转向支撑美丽中国建设和实现“双碳”目标,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点由单一环境要素末端治理转向跨领域、多要素、系统协调的综合治理;产业领域拓展到源头防控,清洁生产循环利用、生态修复以及与碳中和相关的领域。生态环保产业的发展动力由政策和投资驱动,逐渐转为市场和技术驱动。生态环境部提供的多个方面数据显示,近10年来,全社会环保投资年均增长10%,带动产业规模持续扩大,截至2024年,我国生态环保产业营业收入连续3年超过2.2万亿元。

  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国家对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高要求,将有力地推动环保行业持续向好发展。随各项政策自上而下逐一推进落地,生态环境治理行业的政策红利逐步释放,增量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新污染物治理等新的市场需求对生态环境治理领域的科学技术创新提出新要求,未来对于资源化利用、节能降耗技术将提出更高的要求,环境治理各细致划分领域市场空间不断深化扩大。

  我国环保行业发展起步较晚,经过多年的砥砺耕耘,已经成长为国民经济不可分割的综合性产业之一。我国环保产业涵盖环保设备制造、环保工程、环境保护服务、资源综合利用等,主要细致划分领域包括水污染治理、垃圾污染治理等。随着环保监督管理体系的成型、执法力度的加大,环境治理行业将持续得以发展,市场规模将在长时期内逐步扩大,行业内将呈现资源不断整合、跨区域发展不断深入的趋势。在规模效应和品牌效应的推动下,具有较强资金实力、研发能力、产品质量以及服务优质的第一梯队企业持续发展壮大,行业中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已逐步确定市场地位,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

  “十四五”期间,在“碳达峰”、“碳中和”的政策引领下,涉及节能、降耗、减排的各类“十四五”规划等重大节能环保政策迎来密集发布出台期,环保行业将充分享受政策红利。进入新发展阶段以来,环保行业将目光从“大基建”转至新赛道转型和业务拓展方向,力求开展第二增长曲线。拥有良好现金流的环保运营类公司在业务转型方面更具优势,切入清洁能源、循环利用、新能源材料等更精细化赛道,加速自身转型升级步伐,提升系统性处理问题能力。

  公司主营业务聚焦有机垃圾业务板块、工业废水业务板块等。在有机垃圾业务板块,公司在垃圾渗滤液处理这一细分领域市场占有率位居前列,是业内为数不多拥有最全技术、装备、体系和较好业绩的企业之一,项目经验比较丰富,是中国固废行业“渗滤液处理领域领跑企业”、“渗滤液处理领域年度标杆企业”等奖励的获得者,有关技术荣获“无废城市建设先进适用技术”。公司在餐厨厨余处理细分领域实现突破,核心技术荣获“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科技奖”。在工业废水业务板块,公司在矿井水零排领域市场占有率国内领先,有着先进的研发技术和项目经验,实现分盐资源化,并且完成国内大型矿井水标杆示范项目——“营盘壕煤矿矿井水深度处理项目”,该项目运行稳定,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状况和未来发展的新趋势(1)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污水处理既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抓手,也是推动温室气体减排的重要领域。2023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污水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实施建议》,指出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系统观念,协同推进污水处理全过程污染物削减与温室气体减排,开展源头节水增效、处理过程节能降碳、污水污泥资源化利用,全方面提高污水处理综合效能,提升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改治理,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快美丽中国建设。到2025年,污水处理行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取得积极进展,能效水平和降碳能力持续提升,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建成100座能源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的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要加强源头节水减排,推动工业公司和园区废水循环利用,实现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梯级利用,严重缺水地区示范推动工业园区废水应用尽用。要推动再生水利用,缺水城市新建城区要提前规划布局再生水管网,鼓励沿工业园区建设再生水厂。开展污水处理绿色低碳关键技术攻关,重点突破高浓度有机废水和高盐废水净化处理与循环利用、高性能膜材料等关键共性技术,推动产学研深层次地融合,加强污水资源化利用、减污降碳协同创新技术科技成果转化、技术集成示范和应用推广。

  为加快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建设节水型社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高水平质量的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加快建设美丽中国,2023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逐步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意见》,意见指出到2025年,全国年用水总量控制在6400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降低16%,到2030年,节水制度体系、市场调节机制和技术支撑能力慢慢地加强,进一步提升用水效率和效益。要加强污水资源化利用,推动矿井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利用。2023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关于推动现代煤化工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为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动现代煤化工产业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发展,加快绿色低碳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引导现有现代煤化工企业实施节能、降碳、节水、减污改造升级,加强全过程精细化管理,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强化能效、水效、污染物排放标准引领和约束作用,稳步提升现代煤化工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加快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高盐废水阶梯式循环利用、资源化深度处理,以及灰、渣等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为构建绿色低碳高水平质量的发展空间格局、加快产业体系绿色低碳转型、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推动消费模式绿色转型等,实现全方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快速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2024年8月,国务院发布《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意见指出,为加快产业体系绿色低碳转型,政府将推动传统产业绿色低碳改造升级、全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加快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到2030年,节能环保产业规模达到15万亿元左右;为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政府将全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提升资源化利用率、健全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强化废弃物分类处置和回收能力,提升再生利用规模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到2030年,大宗固体废弃物年利用量达到45亿吨左右,主要资源产出率比2020年提高45%左右。

  (4)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推动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弱项,加快构建集污水、垃圾、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回收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全方面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推进美丽中国建设,2023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2023—2025年)》,提出到2025年,我国的环境基础设施处理处置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新增污水解决能力1200万立方米/日,全国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达到70万吨/日以上,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解决能力达到80万吨/日以上;加快补齐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短板,推动设施覆盖范围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

  为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充分的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拓宽民间投资空间,坚决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提高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建设运营水平,2023年11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指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应全部采取特许经营模式实施,根据项目真实的情况,合理采用BOT、TOT等具体实施方式,合作的项目应限定于有经营性收益的项目,最重要的包含交通项目,物流枢纽、物流园区项目,城镇供水、供气、供热、停车场等市政项目,城镇污水垃圾收集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等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项目等。市场化程度较高、公共属性较弱的项目,如环保领域的垃圾固废处理和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应由非公有制企业独资或控股;关系国计民生、公共属性较强的项目,如环保领域的污水处理项目、污水管网项目,非公有制企业股权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5%;少数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属性强且具有自然垄断属性的项目,应积极创造条件、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参与。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名股东情况

  1、刘军持有南京万德斯投资有限公司70.0000%股权;刘军担任南京万德斯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刘军配偶杨丽红担任南京万德斯投资 有限公司监事;刘军持有南京汇才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30.6750% 合伙份额,并担任南京汇才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 人;刘军持有南京合才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17.3125%合伙 份额,并担任南京合才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 人;南京万德斯投资有限公司与南京汇才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南京合才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均由刘军实际控制,为其一 致行动人。 2、宫建瑞持有南京万德斯投资有限公司30.0000%股权;宫建瑞配偶 张慧颖担任南京万德斯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宫建瑞持有南京汇才投 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2.0750%合伙份额;宫建瑞持有南京合才企 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3.0000%合伙份额。除此之外,公司未 知上述另外的股东之间是不是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4.2公司与控制股权的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1、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62,158.1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3.2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420.9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300.82万元。具体参见本节“一、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