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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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本年5月起,海南省琼海市居民用户污水处理费从0.60元/m3调整为0.80元/m3,其他用户污
产品介绍
从本年5月起,海南省琼海市居民用户污水处理费从0.60元/m3调整为0.80元/m3,其他用户污水处理费从0.90元/m3调整为1.10元/m3。在调整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的一起,也考虑了对乡镇居民最低日子保证目标的补助。
依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乡镇污水处理费促进乡镇污水处理工作开展的告诉》(琼府〔2008〕58号),琼海市从5月起恰当进步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依据污水净化处理收费标准要补偿排污管网和污水处理设备运转保护本钱并合理盈余的准则,为处理琼海市现在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偏低的问题,保证污水处理设备的建造和正常运转,琼海市居民用户污水处理费从0.60元/m3调整为0.80元/m3,其他用户污水处理费从0.90元/m3调整为1.10元/m3。
近年来,琼海市各用水户活跃尽力合作征收单位自觉缴费,保证污水处理费足额征收,近年来均坚持比较高的征收率,其间2010年为96.55%,2011年为95.1%,2012年为96.6%。
据了解,海南自2008年10月1日起全面征收污水处理费,现在海口市、三亚市、琼海市、定安县、白沙县以及洋浦开发区已按琼府〔2008〕58号文件规则调整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对保证污水会集处理设备的运转、削减环境污染发挥了及其重要的效果,但还有部分市县的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没有调整到位。
为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开展,处理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偏低的问题,下半年,海南省物价局将联合省水务厅等部分,对各市县的污水处理费征收状况做督导,催促各市县严厉依照省要求,按标准征收污水处理费,保证污水处理设备安稳、标准运营。